2005年10月份澄海区自来水公司水质报告
尊敬的用户:
为了使您全面知晓自来水水质,更好接受您的监督,保证供水水质,也为了倾听您的宝贵意见,区卫生防疫站和区自来水公司将每月的水质报告在澄海供水网站公布,敬请您关注并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澄海供水的关心和支持。
水质指标完成情况
| 指 标 |
国家标准值 |
实测平均值 |
实际合格率 |
| 源水质量 |
不低于Ⅲ水质要求 |
Ⅱ类水质 |
符合国标 |
| 出厂水浊度(NTU) |
≤3.0 |
0.54 |
100% |
| 出厂水余氯(mg/L) |
≥0.3 |
0.49 |
96.75% |
| 细菌总数(个/mL) |
≤100 |
0 |
100% |
| 总大肠菌群(群/L) |
≤3 |
<3 |
100% |
| 水质综合指标 |
≥97.6 |
- |
99.1% |
出厂水及中心市区管网采样点所检项目均符合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源水所检项目均符合GB3838-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质要求。
各厂逐日水质检验报告备查,查询电话:5863240、5722554。
资料说明: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依据地表水水域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及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浑浊度:简称浊度,自来水浊度越低,水中污染物含量也越低,水质就越好。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浊度不得大于3NTU。
余氯:饮用水经过加氯消毒,在一定时间后仍有适量的余氯存在于水中,以控制细菌继续繁殖,保证持续的杀菌能力。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出厂水余氯不应低于0.3毫克/升,管网末端水余氯不应低于0.05毫克/升。
细菌总数:细菌总数是微生物指标,消毒后水中的细菌总数,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微生物污染程度,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每毫升水样细菌总数不得大于100个。
总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是饮用水的微生物安全性指标,如果饮用水中总大肠菌群没有检出,说明饮用水无肠道致病菌存在。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每升水中总大肠菌群小于3个。
澄海区卫生防疫站
澄海区自来水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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