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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自来水公司水费收费标准
经区物价局研究审核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作调整。从2007年1月份(即2006年12月份用水)起执行。区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价格每立方米(下同)从现行1.587元调整为1.764元。调整后区自来水公司直供用户各类用水价格为:
澄海区自来水分类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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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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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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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自来水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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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征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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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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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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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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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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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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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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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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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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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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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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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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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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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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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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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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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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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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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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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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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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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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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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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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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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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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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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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用水(含洗车业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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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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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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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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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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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售7个社区居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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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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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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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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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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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售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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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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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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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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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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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分类水价
1、居民生活用水,指居民住宅中居家生活的用水。包括部队、企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和持暂住证租用住房的流动人口居家生活的用水。
2、工业用水,指从事工业性产品生产或运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技术进行加工和维持功能性活动所需的用水。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用水归工业用水类别。
3、行政事业用水,指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教科文卫组织、传媒机构、社会团体和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服务机构用水。
4、城市消防、环卫、绿化用水,指城市公共消防、环卫、绿化用水。
5、经营服务用水,指在流通过程中从事商品交换(含组织生产资料流转)和为客户提供商业性、金融性、服务性等有偿服务的用水。包括商业企业(百货商店、连锁店、超级市场、信托商店、贸易中心、粮店、货栈、旅业、饮食业、照相、理发、洗染、修理等)、物资企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金融保险以及仓储、旅游、娱乐、建筑业(含房地产)、安装、地质勘探和以盈利为目的的中介服务机构用水。
6、特种用水,指外轮和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洗车业等用水。
二、坝头自来水管理站调整后供水价格
坝头自来水管理站的直供用户水价、趸售坝头片区各社区居委自来水站水价,各社区居委自来水站到户水价仍按我局澄价字[2002]18号文规定的价格执行。
三、趸售下窖、上坑、北陇、峰下、内陇、龙田、官湖等7个社区居委的到户水价最高不得超过2元。具体到户水价,由有关居委提出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审定,并报区物价局备案。
四、上述水价调整从2007年1月份(即2006年12月份用水)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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